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汕头市国资委关于公布2023-2025年度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相关规定,经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单位推荐、材料审查、专家名单公示等程序,现将汕头市国资委2023-2025年度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2023-2025年市国资委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库评审专家共计26人,其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类12名,财务审计类6名,工程技术类5名,综合类3名(名单见附件)。 二、专家库管理方案 (一)专家管理 1.对入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聘期2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期; 2.对入库专家每两年进行增补、调整; 3.根据不同专业类别,设立专家所属组别,组别之间可动态调整; 4.如已聘专家存在以下情况的,可将相关人员从专家库中移除: (1)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市国资委交办的工作; (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一年内多次被选定参与评估项目评审会,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的; (5)在评估管理检查、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审核中发现有重大职业差错的; (6)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 (7)违反履职承诺及保密协议,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8)因其他原因,市国资委准予退库的。 5.专家库成员应根据市国资委统筹安排,参与日常重大资产项目评审会,参与国有资产评估培训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调研工作等。 6.专家库专家应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 (二)专家评审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专家评审费,从国资预算支付。 (三)专家年度考评:每年对聘任专家提供的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提供等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附件:汕头市国资委重大资产评估项目专家库评审专家名单





相关阅读

汕头市国资委举办第七期“汕头国资讲堂”专题讲座

汕头市国资委举办第七十四期“汕头国资讲堂”专题讲座

汕头市国资系统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

汕头市国资委举办第七十五期“汕头国资讲堂”专题讲座暨汕头市国资系统业务培训班

汕头市国资委举办第二十二期“汕头国资讲堂”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