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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自己喝得不算多”
“酒量还行”
......
这种话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
生活中总有些驾驶员“博侥幸”在危险的红线边上徘徊无视交通法律法规试图挑战法律的底线最终,还是把自己送了“进去”
铁拳1号在行动
2月3日晚,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当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金凤东安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4日凌晨0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粤D/30***的二轮摩托车沿金凤路自东往西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该车的男青年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沈某是福建人,目前在汕头一家汽车美容店工作。据沈某交代,3日晚9时多,他和朋友在金平区金湖路一家酒馆聚会,期间喝了4罐500毫升的啤酒。沈某自认为平时酒量不错,意识也很清醒,喝这点酒开车上路根本不成问题,便侥幸驾车前往金新路搭载女友到美食街吃夜宵。饱餐一顿后,沈某又继续驾车搭载其女友返回住处,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实在是不应该!我现在对我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沈某涉酒驾驶的事实已“板上钉钉”时,“非常后悔”这类令人耳熟能详的话语又一次出现,但已于事无补。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沈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38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目前,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正持续开展
“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 酒驾醉驾成本看下图 ▼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珍爱生命、坚守底线
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切勿以身试法、以身犯险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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