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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选任汕头市行政裁决法律专家的公告

根据《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选任及管理办法》(汕司办〔2022〕19号)有关规定,汕头市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首批汕头市行政裁决法律专家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裁决法律专家的职责

行政裁决法律专家依据《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选任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与行政裁决案件的合议、相关行政裁决制度的制定以及其他行政裁决事务。

二、行政裁决法律专家的任期

行政裁决法律专家实行选任制,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三、行政裁决法律专家的报名条件

行政裁决法律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上、70周岁(含)以下;

3.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作风公正严谨;没有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没有因学术不端和违规执业受到投诉举报被处理的情况,没有诚信道德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况;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8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行政裁决法律专家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库专家申请表》,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材料要求:《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双面打印两份(其中个人照片为二代身份证照片规格),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正反两面)、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建议在各复印件上注明“本件仅限用于行政裁决法律专家选任,其他用途无效。”)。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向汕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汕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裁决法律专家报名材料”),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6号,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988252,联系人:钟选真。

 

 本公告由汕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点击“阅读原文”进入下载)

                        

汕头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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