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分管领导到刘某某工作地方进行走访
西马司法所2022年8月4日接到仓山监狱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某安置衔接的电话后,积极介入,主动作为,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区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西马司法所成立帮教小组,明确职责,针对性地建立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联络社区及其家人做好对接工作。8月19日中午,榕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刘某某所在的社区干部及其家属提前来到潮汕高铁站等候,并成功与仓山监狱狱警办理刘某某的刑满释放交接手续。
司法所与仓山监狱狱警现场进行交接
为消除刘某某思想顾虑,帮助其早日融入社会,榕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时与刘某某进行了交心谈心,及时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做到清楚身份信息、清楚居住地址、清楚家庭情况、清楚存在困难、清楚职业技能、清楚将来打算“六个清楚”。同时,注重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为开展后续的安置帮教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由于服刑时间较长,出监后刘某的就业也成了大问题。针对这个情况,区司法局主要领导主动落实西马司法所协调派出所、街道和企业,充当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参谋”和特殊人员就业辅导的“培训师”,在对刘某某的需求进行精准摸底的前提下,根据刘某之前的工作经历和能力特长,积极帮助他寻找合适工作岗位,在短时间内就近解决了他的就业问题。
刑释人员刘某某到司法所报到
安置帮教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安置帮教人员从监狱回到社会后,面临着社会适应、就业、家庭等众多问题,帮助他们走入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回归街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榕城区司法局围绕平安榕城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用心用情为安置帮教对象排忧解难,凸显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等方面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