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服务受理“零”推诿。潮州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创新为民服务新模式。各法援机构相继推出“告知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点援制”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告知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的实施,规范了便民窗口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等工作。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热心接待、耐心服务、细心处理,让当事人以愉悦的心情接受服务,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杜绝推诿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况发生,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上半年,法援机构共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案件19宗,法律服务窗口为特殊群体代书7件,解答群众咨询300多人次。
方便群众,服务方式“零”距离。各法援机构在全市开展申请法律援助“点援制”“市域通办”“上门服务”“法援律师值班”等便民措施,主动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变“坐靠等援”为“上门助援”。法律援助机构出台《“零跑动”申请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上门服务工作指引》等工作措施,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做到法律援助不留死角,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便民措施,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今年来,潮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25人次;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76宗,答复妇女儿童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咨询260人次,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充分体现便民效应。
规范监管,服务质量“零”差错。树立“案件质量优先”的理念,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严把法律援助服务的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等环节的服务标准,及时全面掌握法律援助案件进程。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出台“补贴办法”建立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激励督促援助律师规范援助行为,确保每个法律援助案件都是群众的“满意案”“放心案”。
至目前,法援机构通过受援人回访反馈,对律师办案满意率达到100%。我市律师郑一超办理的一宗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法援案件案例入选省十大案例,法律援助案卷在全省同行评估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名列全省前茅。
完善机制,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健全回访机制,以上门、电话、短信回访和发放便民联系卡的形式抓好跟踪督查和回访工作。畅通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办案机构之间的情况反馈渠道,了解掌握案件落实情况及当事人的评价,全程跟踪服务。在案件办理后,我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受援人满意度征询意见表、回访办案单位、审查案卷材料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事后监督。至目前,均未收到受援人或办案机构对法援办案人员及法援工作的投诉,实现服务结果“零”投诉。
今年来,潮州市法援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91宗,其中刑事类案件2072宗,申请类案件19件;提供法律咨询489件;提供其他法律帮助943宗;点援制案件21宗,“市域通办”案件2宗,承诺制案件17宗;实施“便民利民”措施近10项;参与宣传活动18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2000份,现场及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多人次。法律援助机构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潮州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