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自2022年6月11日开始,至2022年12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目前,受理申领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领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领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领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三、申领程序
根据国家要求,优待证工作与建档立卡工作结合进行。优待证申领工作程序如下:
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县(区)、市、省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退役军人事务部、合作银行制卡→县(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放。
四、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申领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领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领的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申领材料
申领优待证,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照片: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原件。
(四)退役军人视不同身份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分别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领人及时关注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所在县(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发布的信息,按照当地公布的时间和要求申领优待证;
(二)请申领人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的申请材料;
(三)请申领人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七、咨询电话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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