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数据发布】2023年上半年广东经济运行简况


      上半年,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经济大省勇挑大梁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广东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主要经济指标全面恢复性增长。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909.80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0.95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24661.44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35977.41亿元,增长5.9%。      一、农业生产形势稳定,畜牧业平稳增长      上半年,广东春收粮食作物(国家口径为夏收粮食)播种面积同比增长3.2%,产量增长 2.9%。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2.1%;园林水果产量增长4.6%。生猪产能持续释放,生猪出栏增长4.5%,猪肉产量增长4.2%;季末生猪存栏增长2.6%。禽肉产量增长1.3%。水产品产量增长2.5%,其中,海水产品增长2.2%,淡水产品增长2.8%。      二、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制造业发挥支撑作用     上半年,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增速比一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5.9%,制造业增长2.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2.2%。分行业看,全省在产的39个行业大类增长面53.8%。分行业大类看,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8.8%,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8.4%,金属制品业增长4.6%,烟草制品业增长28.6%,食品制造业增长3.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0.3%。新动能发展势头良好,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5.1%,其中,先进装备制造业增长8.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下降0.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8.6%,其中,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1.8%。      三、服务业较快增长,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持续改善    上半年,广东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由一季度的3.0个百分点提高至3.4个百分点。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经营情况持续改善,货运量增长3.6%,客运量增长68.5%,增速分别提高2.6个和20.1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增长6.9%,增速提高6.3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0.3%。规模以上服务业总体运行平稳,1—5月,广东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9.3%。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17.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35.3%。      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工业投资增速强劲    上半年,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8.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3.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2.7%。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增长23.2%,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18.2%。新动能快速培育,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1.3%,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长18.9%,增速分别高于全部投资16.9个、14.5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0.8%,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30.9%,航空运输业投资增长33.1%。      五、市场销售增势较好,线上消费持续发力     上半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万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比一季度加快2.3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增长5.0%,餐饮收入增长28.8%。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保持快速增长,其中,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8%、14.7%、10.0%。升级类商品需求持续释放,部分家居类消费需求回暖,其中,限额以上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3%、5.9%、6.6%、14.8%,家具类商品销售额增长6.9%。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增长16.1%。      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价格下降      上半年,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8%,涨幅比一季度回落0.6个百分点。6月当月,CPI同比下降0.4%,涨幅比5月回落0.7个百分点。上半年,广东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1.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下降1.7%。6月当月,PPI同比下降2.7%,IPI下降3.8%。      七、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上半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56元,同比名义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47元,名义增长4.3%,实际增长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1元,名义增长6.6%,实际增长6.5%。      总的来看,上半年,广东经济运行延续恢复向好态势,但全省经济回升基础仍需加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广东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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