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平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2023年7月中旬至8月25日,区委专项巡察组将对石炮台街道长厦经联社、新石经联社,金砂街道金砂经联社、大窖经联社,光华街道光华经联社,东方街道龙眼经联社,广厦街道浮西经联社、浮东经联社,金东街道北墩经联社、南墩经联社,鮀莲街道莲荣社区、莲风社区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4个区委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联系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开通巡察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供稿:区委巡察办编辑:巩芮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