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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版|南澳县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问答

Q1

今年小学适龄儿童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

今年南澳县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8日至7月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8日8:30-7月9日17:30)。

Q2

怎样在网上报名?

(一)通过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方e校通”,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南澳县”,再点击“小学”,进入“南澳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二)在户籍、房产、居住地等相关栏目填写、拍照上传报名信息。

(三)校对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系统将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四)报名成功的将收到审核通过的系统推送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家长可根据审核意见于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材料,进行资料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五)根据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验核。

Q3

怎样才算报名成功?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必于7月8日8:30-7月9日17:30报名时检查确认报名资料并进行提交审核。报名提交审核后,将收到系统推送的审核信息。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统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届时将通过“南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审核的通知,参加现场资料审核并通过的,即为报名成功。

Q4

如何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统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届时将通过“南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审核的通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根据所属的顺位,在指定的时间携带户口本、出生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接受资料审核。

Q5

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出错怎么办?

家长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填妥所有资料和志愿、上传完佐证材料后,可以先点“保存”,保存状态下,家长还可以继续对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修改,待确认无误,再点“提交审核”。一旦点击“提交审核”,将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报名审核不通过,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后,家长可以在规定时间修改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二是报名审核通过,将不能再做任何内容修改。

(7月10日17:30后系统关闭,将不能再进行报名提交或修改信息。请家长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进行资料填报,建议尽量在系统关闭前进行报名提交,为系统审核及资料补充预留时间。)

Q6

未参与或错过网上报名怎么办?

未参与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的南澳县户籍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户籍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的学位安排。如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将在录取结束后视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Q7

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多少个志愿?

(一)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1所市直民办学校志愿和1所县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报名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按市直民办学校、跨区民办学校顺序先后分两批进行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及公办学位录取。

(二)每位适龄儿童只能申请1所公办小学学位。

Q8

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申请非户口所在地的其他公办学校学位?

南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选择报读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对应的公办学校,属于第一顺位,确保安排对应的公办学位。

不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位申请的,仍可选择以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工作证明等参加学位申请,或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参加学位申请(但需适龄儿童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但将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第二、第三或第五顺位,视学位情况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或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Q9

同一适龄儿童是否可以同时在不同区县之间进行学位申请?

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本市其中一个区县进行学位申请,已在其他区县报名申请学位的,无法在南澳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学位。如出现多区申请,一旦核实,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Q10

非南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在南澳县申请学位?

非南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我县实际居住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市直民办学校或跨区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报读公办学校时,根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对应的顺位参与学位申请。

Q11

什么时候知道录取结果?

所有采用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将分批公布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家长可在“南澳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建议家长关注“南澳教育”公众号,相关录取信息公布时间将第一时间在公众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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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南澳县的残疾儿童如何接受义务教育?

对县残联提供的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Q13

适龄儿童申请暂缓入读一年级应该如何办理?

我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南澳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口本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获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Q14

什么是有效房产证明?

有效房产证明包括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产权人原则上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需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入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相关房产证件的,可通过“粤省事”中的“不动产服务”功能,出示并截图提供其不动产权记录。

Q15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的,还能读公办学校吗?

已被市属或跨区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的,将在公办学校录取结束后,由县教育局视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南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0754-86813689

(南澳县教育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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