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揭阳市司法局联合广东省梅州监狱开展“社会正能量·引领新生路”社会帮教活动



6月30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揭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规定,我局联合广东省梅州监狱开展“社会正能量·引领新生路”社会帮教活动。

活动中,市司法局联合梅州监狱,组织揭阳籍部分服刑人员召开座谈会,梅州监狱副监狱长卓培杰代表监狱党委,向前来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指出社会帮教的意义,介绍了梅州监狱的建设情况。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伟强介绍了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向服刑人员传达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勉励服刑人员努力改造,以更加明确的改造目标,昂扬的改造斗志,踏实的改造行为,积极投入新的改造,真正在改造中重塑自我,在希望中走向新生,早日回归社会,回到亲人的身边;勉励服刑人员刻苦学习,掌握一技之长,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文化知识,学会如何更好地与他人沟通交流,为日后踏入社会自食其力打下坚实基础,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勉励服刑人员学会感恩,感谢党和国家,提供了起来越好的改造条件,感谢梅州监狱的全体民警,营造了良好的改造环境,感谢社会,为他们的今后的新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感谢他们的亲人,在默默地支撑,日夜盼着他们回家团聚,享受天伦之乐。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踏上人生新的旅程。

揭阳市司法局与梅州监狱签订《经常性开展社会帮教协议》,揭阳市司法局将定时到广东省梅州监狱提前接茬帮教揭阳籍在押罪犯,协助监狱提高教育改造效果。



随后,播放揭阳市市情视频宣传片,并开展送温暖活动,向服刑人员赠送了法律书籍,表达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家乡人民关心关爱。



最后,由榕城区、揭东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部分揭阳籍服刑人员分别开展座谈,同时开展法律援助帮教活动,由公职律师现场解答服刑人员的法律问题。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市司法局提前制订了《揭阳市司法局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出行方式和有关要求。

市司法局有关科室、公职律师,榕城区、揭东区妇联、司法局和司法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一行17人共同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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