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检察院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动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6月18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金平县民族团结广场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为动员号召家庭开展燃煤气、电器等安全隐患排查、农机安全自查,现场以案释法,以危害后果警醒广大群众合理使用电器、燃煤气等,同时详细讲解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以及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职责内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知法、学法、守法。
活动中,干警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画册、宣传稿、及印有安全知识的手提袋,引导群众积极阅读。为让宣讲更接地气,干警发挥双语优势,用少数民族语言苗语为群众积极讲解,进一步拉近距离,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对。
下一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力度,持续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金平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各族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8日,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民族团结广场积极参与金平县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为过往各族群众提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服务。
活动期间,宣传民警、辅警通过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结合当前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及正在开展的“飙车炸街”违法整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整治、货车非法改装等专项行动,用少数民族语言向各族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牢牢树立起“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等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争做安全文明行车人。
此次活动,共设立交通安全咨询台1处,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8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有效增强了全民交通安全防护意识,营造了“知险避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金平县人民检察院、金平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