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关键少数”,强化引领规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担当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近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违法行政诉讼案件,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少伟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围绕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程序履行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问题开展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有序。在庭审中林少伟副支队长认真听取了原告的意见和诉求,陈述处罚事由和法律依据,配合法庭审理,并表示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和监督,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对公安交警部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如既往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增进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管理水平。
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为进一步提升队伍法治思维,强化典型案例剖析,汕头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支队法制员、业务骨干等近20名民警全程旁听此次交通违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实况。庭审现场,旁听民警认真聆听交通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和办案程序的规范要求,学习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如何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的业务技能。庭审后旁听民警表示,通过亲历庭审充分认识自身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足,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案件的能力,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此次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取得了以案释法、以案说责的良好效果,对进一步强化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下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交警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中,努力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成党和政府信赖、人民满意的公安铁军。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