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潮州招商出新策,“引荐人”最高奖励80万元!







潮州“全员招商”氛围越来越浓。为丰富我市招商方式方法,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以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引进优质产业项目,根据《2023潮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等部署要求,《潮州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试行)》(简称《奖励办法》)近日印发,招商“引荐人”可获丰厚奖励。奖励金额从20万元至80万元。

《奖励办法》包括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及标准、中介服务机构奖励条件及标准、申报程序和时限、奖金来源、附则等方面。



何为引荐人?指通过各种渠道向本市提供真实的项目投资意向,在项目落地中起到实质性促成作用,并将具有投资意向的投资方引荐到我市实现项目落户的单位或个人。引荐人不包括本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项目投资方均不属于奖励对象。引荐什么项目才有奖励?项目需符合我市产业导向政策,市监局注册登记和纳税均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项目应不属于国家和省禁止发展、限制发展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还应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的要求,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修订的,按最新规定执行。房地产业、金融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予认定奖励。奖励类别主要有:(一)对引荐的优质项目实际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含)至3亿元、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至7亿元、7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且投产运营的产业项目。对引荐人分别给予20万元至80万元五个不同档次的一次性奖励资金。(二)对引荐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企业的总部或区域总部项目落户注册并运营的引荐人给予奖励。(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对集中引进项目的中介机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服务经费并给予相应奖励。引荐人的资格认证须按照“引荐人提交申请—项目落户地的县区(开发区)—市“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等流程确认。今年来,潮州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强,成立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组建招商先锋队,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构建“1+5+5+N”招商引资工作新体系,努力招引一批超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和一批专精特新项目。《奖励办法》的出台,是潮州坚决打好打赢拼经济、拼产业、拼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潮州加快打造产业“立新柱”注入新动能。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具体政策咨询方式:潮州市商务局/2398950

来源:潮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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