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要求,我市2017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于近日新鲜出炉,
新标准为150元/人·年
新标准为150元/人·年
新标准为150元/人·年
(重要事情说三遍!)
参保登记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12月10日就要截止咯!
如果您是第一次办理请看这里:
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原则上应当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除外)、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如果2016年已经参保了的请看这里:
续缴居民医保的亲们请继续按照原方式办理缴费。
“汕头人社”小微温馨提醒:
假如您选择的是捆绑银行账户自动扣款,请查查您的账户余额,确保余额充足才能扣款成功哦!要是扣款失败,错过了参保缴费,2017年的医保待遇可就耽误了!!!
【医保缴费知多点】
居民享医保,政府给补助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个人缴费及各级财政补助共同构成。以2016年为例,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实际参保费用共54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为1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为420元/人,财政补助大部分,个人缴费尽义务,合力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下列两类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是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疼爱孩子,孝敬老人,
请及时为他们缴纳居民医保。
每人只需150元,就可以享受一年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