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关于明确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潮州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潮州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潮府规〔2023〕4号)关于“市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各产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产业项目监管协议标准文本”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工业领域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标准明确如下:

(一)项目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

(三)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指标分别达到“标准地”指标修正标准2倍(其中亩均税收须不低于15万元)。

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31日



项目总投资额指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标准地”指标修正标准是指《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粤工信规〔2022〕2号)对应行业指标标准经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标准值。

来源:园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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