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经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汕头市获得2022-2026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予以公布。
2022-2026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汕头市,共1家)
1.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