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升温加码,还“静”于民!潮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打击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噪音扰民治理,全力为市民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出行交通环境,根据厅交管局、市局“1+N”“鹰击”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部署,6月1日~6月30日,潮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路面非法改装车、“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



潮州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严查飙车、非法改装等

交通违法行为

不断净化城市交通通行环境

升温加码,还“静”于民




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坚持“一抓到底,露头就打”,减少杜绝此类警情发生为工作目标。以民意为导向,针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开展重点管理,严查快处改装轰鸣“炸街”扰民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整治态势,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整治重点
1
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二轮摩托车及小型轿车涉非法改装、噪音扰民、飙车炸街党;
2
打击重点时段:周六、日和夜晚及凌晨时段。
3
重点整治内容:

1、非法改装机动车擅自拼装或改变机动车结构、车身颜色、外观特征,特别是非法改装机动车发动机驱动系统、制动系统、排气系统等部件,功率大、马力大、噪声大的各类汽车和摩托车。2、机动车追逐竞驶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严重超速、频繁穿插变线、闯红灯以及遮挡号牌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猎飙”战果

2023年1月至5月,潮州交警查处非法改装、飙车炸街车辆187辆,处罚、批评教育违法驾驶员307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13场。









非法改装、“飙车炸街”不仅

影响他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而且大部分违法改装车驾驶人

在道路上行驶时往往伴随着

超速行驶、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

一经查获

必将严惩不贷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飙车炫技”极其危险

马路不是竞技场

行车安全不是儿戏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改装 不炸街 不飙车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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