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22年7月8日,林某不服揭阳市榕城区某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向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宣判后,某镇政府不服,向揭阳中院提起上诉。
因上诉人某镇政府与被上诉人林某行政诉讼二案当事人一致、案情有关联、案由相同,揭阳中院立案后决定将二案合并,并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前,被上诉人林某的委托代理律师称其在北京,路途遥远,且法庭调查前后均需在当地开庭,希望法庭调查能够在线上进行,其申请也已经得到其委托人的理解。揭阳中院行政庭书记员遂联系林某,林某称能够理解律师线上进行法庭调查的需求,且自己经济困难,同意律师改为线上开庭,减轻其应承担的维权费用;同时,也希望自身能够到线下参加法庭调查活动,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请求。
在核实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采取“线上线下双联动”的方式进行法庭调查。当天,受合议庭委托,法官助理在核验双方身份后,有序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辩论和陈述等环节。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通过微信“出庭”小程序在线上参加,上诉人一方及被上诉人则在线下出庭。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高效完成了法庭调查活动。
此次通过线上平台与线下法庭双联动的方式,既能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有效节约各方当事人的时间,同时能有力提升纠纷解决效率,这是揭阳中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个缩影,也是努力践行能动司法、便民司法的生动实践。
下来,揭阳中院将继续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大力开展审判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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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张伟娜 林昭仪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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