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第三方暗访短板专项督查通报之三
为督促推动2022年度我市创国卫第三方评估暗访得分率低于75%的29项评价指标尽快整改达标,5月上旬,市创卫办围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备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检查潮安区、湘桥区和枫溪区在账站点共6个。并同牵头该项指标整改提升工作的市商务局分别与各区创卫办和区直有关单位的相关领导协商推动指标整改落实,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围绕创国卫该项评价指标要求,市商务局对照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和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制订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核算得湘桥区92个、潮安区30个、枫溪区15个的城区全覆盖站点配备要求,明确各区、市直有关配合部门责任分工,分阶段、定目标逐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潮安区站点配备覆盖率和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相对比较好。但至今全市仍未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点规划,在推动城区回收站点“四统一”整治规范方面工作滞缓,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备和管理现状仍达不到创国卫标准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低。按创国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100%的要求,除潮安区站点个数基本达标外,湘桥区和枫溪区仍有差距,其中湘桥区缺口较大、在账站点仅10个,枫溪区摸排配备站点12个,合算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率不足目标任务要求的50%。(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标准不统一。城区回收站点门面招牌没有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部分回收站点没有封闭稳固场房,封闭效果差,回收物品露天堆放、水流液体直接渗入地表;湘桥区的流动回收车没有统一编号和标识,与其它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辨识度不高。(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不规范。检查发现,各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均没有制订管理制度,未落实统一管理要求,除潮安区回收站点有悬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信息公布栏外,其它区回收站点均未悬挂相关公开公示内容;大部分站点场内再生资源无分类分区有序摆放;部分站点电线乱搭,与轻质、易燃物品交织,消防设施没按要求存放、且安全标志和设备配套不齐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内部环境卫生较差。检查的回收站点场内存在杂物长期堆积无清理,垃圾积存或清理不彻底形成卫生死角,地面沙尘较多等问题较为普遍。作业人员健康卫生防护意识淡薄,没有穿戴必要的标准防护装置。
三、工作要求
(一)锚定目标,力争计划如期完成。市商务局要主动担当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聚焦指标整改难点壁垒,尽快完成我市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点规划的编制,对照回收站点“四统一”的创卫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改规范工作。各区和市直有关配合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务实推动落实,要以5月底前完成“四统一”示范站点建设、6月底完成50%及9月底全面完成的站点规范化建设为既定目标,并力争提前完成。(二)对标整改,确保建设管理规范到位。一是完成回收网点全覆盖配备要求。枫溪区应尽快增配至15个回收站点的目标任务;湘桥区要力争配备更多的回收站点,确因特殊原因可通过增配流动回收车以达到回收站点全覆盖要求。二是推动回收站点“四统一”规范工作。市商务局要牵头拟定回收站点“四统一”规范要求,指导督促各区落实站点“四统一”工作。各区要全面排查站点建设不符合标准、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暴露、再生资源回收分类管理混乱等问题,全力按站点“四统一”要求规范落实到位。湘桥区要严格落实流动回收车统一标识、编号和密闭要求,规范流动回收车日常管理工作。(三)多措并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体系。各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服务要贴近群众生活,尽可能增加再生资源回收种类和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居民群众的要求,提高再生资源应收尽受的水平和质量;强化站点和流动回收车从业人员知识培训,科学安全回收处置各类可再生物品;要加大力度宣传推广“集品宝”等提供线上预约上门取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可再生回收比例。请市商务局对照通报指出问题和工作要求,逐项分解抓落实,市创卫办将围绕上述问题组织回头检查,如发现对此次通报问题和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该项指标如期完成整改达标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立项督办。
编 辑 | 吴 曦总编辑 | 黄湘花总统筹 | 陈建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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