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原党组成员,澄海区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曾繁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繁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丧失敬畏之心,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繁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繁鹏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澄海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繁鹏简历
曾繁鹏,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广东汕头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93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党委书记,澄海区莱芜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澄海区政府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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