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preview为让人民群众知晓《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定点医药机构、患者及参保者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权益,4月27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龙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办医保政策及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中,主办方就医保相关政策向市民开展宣传与咨询,包括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对职工参保人的获益、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来“置换”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的改革核心、改革在济病济困方面对患病群众尤其是老年群体倾斜的制度设计、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的全流程应用和扩大医保移动支付接入范围等。在现场,市民林女士就如何办理异地医保报销等手续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予以解答,并指导她在医保网上平台办理相关手续。
想去广州,咨询异地医保应如何申请,非常方便市民,非常热心,详细地为我解决了异地医保怎么办理,非常感谢。
——市民 林女士
此次宣传咨询活动的主题为:共筑医保基金“防火墙” 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据介绍,我市医保部门通过日常巡察、重点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规范医保账户的使用,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全市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25家,立案12宗,向我市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欺诈骗保案件2宗,追罚金额985.54万元。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不得使用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冒名购药,借此机会,医保局呼吁广大市民,就医购药应持本人医疗保险凭证,并主动接受查验,如果需委托他人购药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市医疗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杨丰楠
活动现场,龙湖人民法院的法官还结合医保改革政策,有针对性地讲解涉及医疗损害纠纷、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法律法规,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他们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共建和谐医患关系。
龙湖法院将持续以能动司法、延伸服务为要求,探索社会治理大格局、府院联动机制新举措和贡献有意义的普法活动为抓手,以保障民生工程,力促“民生之盼”变为“民生之赞”。
——龙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林奕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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