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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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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面向已在我市工作、来揭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一年以上且在揭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不作要求)的人才。工作单位包括我市市属、县(市、区)辖、中央和省属驻揭等企事业单位。

二、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除具备相应《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3年)》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年龄一般在60周岁(2023年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以内,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步公示→分类别分级审批→颁发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2023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表标准已调整,申报人除具备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最新认定标准。

(二)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资料由揭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统一受理。

(三)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接受申报,一般每月集中审批一次。如同时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揭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一次性申报相关人才项目。

五、联系方式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663-8768920

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0663-8232520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8688089

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663-3295528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3-5584355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2222601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6692108

揭阳产业园组织人事局:0663-8203383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组织人事局:0663-6208815

粤东新城组织人事局:0663-8186839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0663-3377828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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