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以前,潮汕人民用镰刀敲击火石以获取火种。汕头开埠后,对外贸易日益昌盛,口岸舶来洋货品类繁多,洋火柴也传入潮汕。民国初年,洋火柴在潮汕相当盛销,以瑞典、日本货最多。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潮汕火柴市场几乎为日本所垄断。民国九年(1920)前后,汕头市区出现了首家火柴企业——汕头火柴公司,此后,耀华火柴厂(后更名为光华火柴厂)、明新火柴厂、炽昌火柴厂、利生火柴厂、东明火柴厂等相继设立。至民国二十八年(1939)潮汕沦陷前夕,潮汕火柴产品畅销赣南、厦门、福州、湖南、台湾、海口、北海、香港等地,并出口泰国、新加坡、槟榔屿、菲律宾、印度等国家及地区,货物税收居当时潮汕第一位。潮汕沦陷期间,大多数厂家停业。抗战胜利后,计有利生、东明、光华、鮀江、永顺、励华等火柴厂生产火柴,产品60%销往福建,10%销往台湾,其余销本地。
民国时期汕头部分火柴厂广告
新中国成立后,轻工业部于1950年6月召开了全国火柴工业会议,决定采用按各地人口推算火柴消耗量的方法,划区域进行计划生产供应。是年成立了广东省火柴工业同业公会潮汕区分会,负责统筹分配全区内56家大小火柴厂配额生产任务的实施,并设立潮汕火柴工业议价委员会执行议价制度。
1950年冬,汕头市区华美、和生两厂组成汕头市手工火柴联营社,1951年,汕头市区计有利生、大中、汕头市手工火柴联营社、耀昌二厂、华侨、启昌、强兴、昌明等8个产销联营处和潮阳新华厂。因产销不平衡,至1953年仅存耀昌二厂、启昌、利生、大中、华侨等厂。1954年,耀昌广记二厂改组为公私合营。1956年利生火柴厂并入大中、华美两厂,实行公私合营。1960年,耀昌、利生厂合并为地方国营汕头火柴厂。
1972年汕头火柴厂科学实验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情况年报
1983年以后,由于国家取消火柴产品包销制,汕头火柴业实行调整,至1987年全行业仅剩汕头、揭阳、澄海三家火柴厂,三厂基本实现机械化生产。1992年,汕头火柴厂因长期亏损被汕头制药厂兼并。
注:本文资料来源于汕头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汕头市志》。
下一期:建国后的汕头工业——自行车行业
供稿:朱 琳
编辑:朱 琳
初审:蔡慕娟
复审:蔡素华
终审:黄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