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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知识产权保护日】潮州法院护航知识产权保护





“4·26”知识产权保护日

“没想到二审阶段还能够调解成功,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知名企业箭某集团公司在拿到调解协议后,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表达谢意。

原来,此前箭某公司向潮安区法院起诉市民苏先生侵害其商标专用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赔偿金额6万元。案件一审判决后该公司不服判决赔偿金额1万元,向潮州中院提起上诉。潮州中院接到上诉材料后,认为还存在调解可能性,故将该案件引入潮州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进行调解,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履行两起案件赔偿责任。


▲速裁法官对调解中心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
今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近年来,潮州中院把司法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各个环节,坚持小案不小办,护航潮州知识产权保护。据统计,2022年潮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一、二审案件970件,结案897件,诉前调解成功450件,及时有效地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调解服务

“非常感谢法官普法指引,我的企业已经采取了预防性的维权措施,现在很少发生被别人侵权的事了。”日前,潮州市某公司负责人余先生(化名)在接到潮州中院法官电话回访后,再次就法官帮助其一揽子解决12宗纠纷表达感谢。

余先生为某美术作品作者,2021年11月获得该作品登记证书。2022年前后,潮州市一陶瓷公司开始生产、销售一款外观构图以动物造型为主体形象的陶瓷杯,经余先生对比认为该款陶瓷杯构图与其作品达到实质性相似。由于相关销售者较多,徐先生故在潮州、深圳、广州、金华等四地共提起12个诉讼案件,要求相关生产、销售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在审理涉潮州9个案件中综合在案证据未支持余先生诉讼请求,余先生不服向潮州中院提起上诉,并补充提供材料。

潮州中院主审法官在对案情和相关诉讼情况反复研究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在庭审结束后根据当事人意愿组织庭外调解。其中在采取常规调解措施基础上,法官就企业如何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维护知识产权权益等问题向当事人普法和答疑,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

经3个多小时努力,9个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余先生还一次性撤回在四地所有相关案件的起诉,多家被告同意支付相应费用并当场履行完毕。各方当事人对法院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潮州中院还实施“知识产权诉前和解机制”,并将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下放至潮安区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潮州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21条措施助力潮州文化科技创新建设;联合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制定《潮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合作共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

2022年,潮州中院“知识产权诉前和解机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广东法院优秀改革项目,目前该院知识产权二审诉前调解率100%,诉中调撤率达73%,有效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来源:南方+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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