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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汕头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与汕头海事局开展联合行动,对汕头内海湾进行执法巡查,随后前往妈屿居委开展安全知识进渔村宣传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宣传解读了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的《汕头经济特区内海湾保护条例》,强调禁止在海湾大桥和礐石大桥之间的海域从事捕捞和养殖活动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渔民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渔船安全配置要求,定期做好救生、消防设备、遇险求救信号设备、AIS通导设备等安全自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安全、不出海”。活动还通过现场宣讲并发放《拆卸关闭破坏AIS典型案例汇编》《违反渔船安全管理警示案例》《拆卸关闭破坏AIS等安全通导设备可能涉刑》等资料一批,进一步提升渔民法治意识、安全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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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编审:陈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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