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上,杨恋娇法官针对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以“杜绝不良行为,守卫校园安全”为主题,选取了“马某盗窃案”“李某交通肇事案”“刘某寻衅滋事案”等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真实案例,紧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师生们讲解不良行为和校园欺凌的概念、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及危害性,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学生们自觉养成守法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同时,现场还通过趣味问答等互动交流方式,启迪老师同学们深入思考,增强法律意识,自觉远离不良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宣讲期间,同学们认真听讲,踊跃举手回答问题,现场气氛热烈活跃。
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普法宣讲活动,是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履行普法责任的有效形式,对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促进作用。接下来,普宁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采写、摄影:杨晓仪
编辑:林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