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龙湖区司法局的十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与区法院的派出法庭或立案庭搭建了“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在全区建立起了完善的基层解纷体系,真正实现了打通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庭所共建”机制将充分发挥“一庭一所”的职能优势,构建“法司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强双方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等业务上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
“庭所共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龙湖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将与龙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外砂法庭、下蓬法庭共同发力,大力推动“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落地落实,合力共建社会矛盾纠纷管理新机制,助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龙湖区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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