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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章波:以能动履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汕头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权威访谈



【编者按】
  汕头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如何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既关系到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成效,也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的题中之义。  要答好这道题,汕头政法系统有哪些探索和行动?即日起,汕头市委政法委、汕头市司法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汕头分社联推出“汕头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保障权威访谈”,聚焦全市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探索路径,为汕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自觉担负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近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表示,汕头检察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彭章波表示,近年来,汕头两级检察院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促“祛病除根”,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还特别将服务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作为重点工程、特色工程,以开展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文化引侨行动,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奋力写好和美侨乡建设的“汕头检察篇章”,切实以检察担当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  南方日报:近年来,汕头市检察院在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彭章波:2020年以来,我们自觉担负起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我们以能动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统筹落实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罪案件特别是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有效分化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联签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完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协作配合机制和寄递安全监管体系,全力守护市民平安幸福生活。

  我们不断完善深层次便民利民为民检察制度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来信均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过程;引入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案件,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用心用情呵护祖国未来,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站好“护学”第一岗。13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我们以公益诉讼检察补强公益保护领域治理短板。担当“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三年来立案办理公益诉讼912件,把莲花山违法开采地热资源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案等多个案件办成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我们坚持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以最少司法投入实现公益保护目的、获得最佳社会效果。提起公益诉讼28件,100%获裁判支持,诉讼成为生动法治课,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实现普法更接地气、入人心

  南方日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两级检察院如何落地?

  彭章波:我们加快司法检察理念变革、更新,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以法律监督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深化落实“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检察新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以检察建议促“祛病除根”、标本兼治,“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针对性督导解决好协同落实中的盲区、堵点。同时,我们深入剖析典型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积极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6份,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整治非法采矿、非法经营成品油、建材市场强迫交易、娱乐场所监管漏洞、大货车交通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飙车滋事等问题,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我们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我们切实担负起“谁执法谁普法”之责,把释法说理融入办案全过程,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善用新技术新媒体,生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和民法典基本原则,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让普法更接地气、入人心。
▎用法治力量筑牢“根魂梦”

  南方日报:汕头是知名侨乡,两级检察院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如何做好“侨”的文章?
  彭章波:我们结合汕头市情,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以开展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文化引侨行动,用法治力量筑牢海外华侨华人“根魂梦”。

汕头开展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蚁光炎纪念亭完善标志说明。
  主要做法是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通过发出磋商函或检察建议,为涉侨不可移动文物划上“保护线”、补办“身份证”、筑起“安全墙”,守护游子追梦寻根的“乡愁印记”。通过检察履职,胡文豹大楼、彬园等文物及时划定了保护范围,中央红色交通线汕头中站旧址、蝇芝亭、蚁光炎纪念亭等文物完善了标志说明,西塘园、蚁光炎故居等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同时,澄海区检察院先行先试,携手区侨联成立检侨工作办公室,为侨胞提供法律服务。《南方日报》对我们的“护侨”故事进行了宣传报道,也登上了《检察日报》头版头条。

  新征程上,我们将把服务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作为重点工程、特色工程,认真落实省检察院、省侨联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侨联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新时代侨胞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大与市侨联的协作配合,不断建立完善“护侨”司法机制,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奋力写好和美侨乡建设的“汕头检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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