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我市发布2023年第2号林长令: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

今年来,我市平均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2月份以来天气连晴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今年清明节祭扫,返乡祭祖人员预计较往年激增,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
近日,汕头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温湛滨,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曾风保正式签发执行第2号林长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级林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扛起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巡林督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各地以推深做实林长制为契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紧压实乡镇基层防火一线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林长令强调要深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各级林长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题研判部署,做到早行动,早部署,早落实。各地各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重要区域的火源管控,组织力量在进山路口设卡布点、严查严守,确保火种不进山、山上无明火,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导致的森林火灾。
林长令指出要夯实防火基础,做好应急处置。各地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动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发生,确保火情热点信息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各级扑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启动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应急预案,实施科学有效的组织指挥,按就地就近原则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及时扑救森林火灾。
林长令还对教育宣传工作提出要求,各级林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新风,积极向身边亲友和群众倡导和推广安全文明的祭奠方式。各地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针对重要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增强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营造全面关注、全民支持、全面参与的浓厚氛围,让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绿色汕头。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编辑/晴晴
编发审核/汕头融媒集团融媒编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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