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划定“三线三区”明确岸线分区管控要求我市发布总河长令要求深化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河长制的实施是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巩固良好水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温湛滨和市长、市总河长曾风保签署市总河长令,要求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担当,不断强化守水有责、管水担责、护水尽责的政治自觉,深化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为汕头走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良好的水环境支撑。巡河是贯彻落实河长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总河湖长要带着问题开展巡河履职,落实区(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镇(街道)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的要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对责任河湖底细清、情况明,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据了解,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队开展巡河活动,走村入户与河流沿岸村民话家常、聊体会,现场了解我市河湖人居环境变化,倾听群众的看法和建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以身作则,带动了市各套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巡河调度、实地考察、走访群众,推动四级河长巡河10.99万人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3310个,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四乱”问题是长期影响河湖水质量的顽疾,此次发布的总河长令就要求4月底前,以区(县)为单元对全市各级河道、水库、湖泊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7月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工作;8月底前,各区(县)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就在去年,我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清漂’‘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8万余吨,整治销号‘四乱’问题461宗。加强涉水联合执法,累计巡查河道约1.3万公里,查处刑事案件19宗。”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的总河长令也要求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集中“清漂”行动,完善“清漂”长效机制;要深化沟通,协同做好跨界河湖“清漂”工作,并抓好源头管控,严禁在河道沟渠沿岸路边、村边堆放垃圾,严格防范和禁止垃圾入河入江,根据汛期降雨、高温、特殊时节和时段等情况加密清理处置,提高清漂保洁效率,确保河湖常态洁净。另外,此次发布的总河长令还强调各区(县)要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全面启动流域面积50至1000平方公里河流(含网河区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划定“三线三区”,明确岸线分区管控要求。“这将进一步细化河湖管理范围,更科学地规划出各河湖管护的区域,分级分区提高河湖管理效率,以求达到管护的全覆盖和无死角。”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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