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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评: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人类文明一往无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纵览历史长卷,人类的精神需求总是与时俱进,许多与时代相悖的思想观念都已淹没在岁月浩渺的烟波里。但无论时光如何流转,无论世事如何变幻,有一种朴素的向往,在人类发展进程中始终一脉相承——这便是,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在当今的中国大地上,这样的向往,既是百姓大众的追求,也是执政者孜孜以求的目标。

对于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而言,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越来越高的新需求,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怎样才能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这一要求,指引检察机关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深入思考、不断完善这道政治题的答案——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明确指出:检察机关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就是说,公平正义,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的公平正义、写在法条里的公平正义,而是寓于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的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公平正义。

如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首先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确保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也要确保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高”在质量上,也“高”在效率上,还“高”在效果上,体现为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有机统一。在此基础上,还要把“人民至上”落实落细到履职办案过程中,确保在目标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做到?要以“三颗心”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始终葆有司法为民的初心,通过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让公平正义可感。人民群众是朴素而实在的,他们评判案件办得好不好,是不是实现了公平正义,除了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关键还要看结果——关涉自身的实际问题有没有解决、合法诉求有没有得到满足。因此,检察机关就要以为民初心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用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民事和解等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举措,努力使每一起案件案结事了、矛盾化解、问题解决,实实在在以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可感受公平正义。

——始终葆有履职为民的耐心,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履职办案细节,让公平正义可触。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检察办案,细节决定成败!公平正义不仅在于结果,也蕴于过程——浸润于每一个办案细节中,浸润于办案检察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司法实践中,一些案子已经依法办理了,程序上也了结了,实体也公正,当事人却没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反复申诉上访。出现这样的情况,往往是因为当事人关注的具体、细节问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有效沟通,检察机关没有将法理情寓于办案细节中。这就提醒检察官,在办案时要有履职为民的耐心、用心用情的细心,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能解,并结合办案,以春风化雨的语言、将心比心的情怀摆事实、讲理据、谈法律、说人情,解开群众的法结、情结、心结,真正消弭积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公平正义。

——始终葆有“释”法为民的慧心,通过讲好办案背后的法治故事、检察故事让公平正义可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信息化时代,围观就是力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也越来越高——不仅关心个人权益、涉及本人的公平正义,也高度关注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关注涉他人案件的办理。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政治,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检察机关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也要结合办案情况,以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做好案例宣传、舆论引导、价值引领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履职办案效果好、党的司法政策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好,让公平正义的光辉朗照千山万水,朗照万里人间,朗照每个人的心田。



来源:检察日报 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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