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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潮州建设专栏】潮州市司法局聚焦“三强化”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近日,潮州市某公司诉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泽鹏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作为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带头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自觉依法出庭应诉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市司法局创新“三强化”举措,压实出庭应诉责任,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常态化。2022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31%,为历年来最高。


·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带头履职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在市政府单独应诉的案件中带头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人民群众诉求的重视。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始终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重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制度作用,监督推动各级行政机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强化刚性约束,夯实制度基础近年来,市司法局起草《潮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印发《关于建立败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通过构建完善的行政应诉制度体系,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持续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强化府院联动,共促法治建设市司法局不断深化与两级法院的良性互动,围绕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达成共识,不定期开展交流座谈,围绕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及时共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等重要信息,聚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潮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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