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e懂”第六十三期课程——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的解读
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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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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