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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职位、数量、岗位职责



详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职位表》



扫码可下载职位表、报名表



应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4)报考年龄为18-28周岁(即1994年3月10日至2005年3月9日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与专业要求(详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与政府雇员职位表》);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备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政府雇员的情形。



薪酬福利待遇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潮人社通9号文的规定标准享受相关待遇。不提供住宿。



招聘实施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03月10日起至03月16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搜索登陆“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或“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公众号(按照信息栏-招才引智-报名表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本公告要求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附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SZHCG88@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资料提交成功。



扫码可下载相关附件及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成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潮州市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山路潮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提供资料:现场提供①本人及父母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有效学历证书。(本人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仅需复印件,户口本需整本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上交填写好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予以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理论测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五)考试

1、理论测试

(1)理论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申论40分)。

(2)理论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理论测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理论测试必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如若资料不齐全,不予参加理论测试。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为测试一篇作品的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考试时间5-10分钟。

(2)计分标准:综合正确率以及每分钟正确字数进行评分。正确率未达到60%的计0分,达到60%以上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① 以每分钟50个正确字为60分基准,以130个正确字为100分基准,每一个正确字对应0.5分。

② 测试系统显示成绩每分钟高于50个正确字的,每多一个正确字在60分基准上加0.5分,超过130个正确字的,按100分计;成绩低于50个正确字的,每少一个正确字在60分基准分上扣0.5分。

③ 正确率及正确字计算,包括标点符号。

(3)地点待定,将在技能测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测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技能测试×20%+理论测试×8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测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

(1)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如若资料不齐全,不予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为测试入围人员,在测试入围人员内,以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理论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能力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3)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在面试前一至两天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依次按照测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入职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3.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



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聘用



递补聘用分为进位递补聘用和保留递补聘用:

1.进位递补聘用。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2.保留递补聘用。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合同制书记员与政府雇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应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68—26868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潮州市城市人力资本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9日

附件1.《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职位表》

附件2.《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和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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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本集团潮州分公司

编辑:张蝶   吴柏霖

审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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