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
电动车还在违规停放、充电?
潮州已经开出首张罚单了!
8月1日
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为深入贯彻新规,切实将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治理落实落细,8月以来,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进行多次检查,潮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出新规实施后全区首张罚单!
而这张罚单
也是
新规实施后潮州的第一张罚单!
在早前的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潮安区庵埠镇一栋高层民用建筑一楼楼道及公共区域,存在大量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此外,涉事公寓楼未按照规定落实防火分隔,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8月1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寓进行复查,发现仍有市民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款规定,潮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次复查发现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王某,处以500元罚款。
法律法规直通车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下一步,潮州消防
将持续开展《规定》宣贯工作
不定期对高层建筑
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
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消防提醒
罚款不是目的
整改才是深意
每一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如发现有人推电动自行车或拎电池上电梯,请第一时间劝阻。”潮州消防提醒,最好在白天户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要有人看管。千万别在走廊、楼梯间、室内或者仓库等地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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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重奖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三合一”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梯间等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每宗奖励2000元,举报电话: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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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潮安大队、潮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辑人:许幼璇
▎校对人:陈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