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弘扬、守护、传承、赓续”|潮州市清明祭英烈倡议书






全市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朋友:      春风百花寄哀思,又是一年清明时。青山藏忠魂,清明祭英烈。2023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祭奠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现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形式多样祭奠英烈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可登录中华英烈网(http://www.chinamartyrs.gov.cn)、广东英烈网(https://service.dva.gd.gov.cn/gdylw/index.shtml)、粤省事“英烈在线祭扫”平台开展线上祭奠活动;也可前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祭奠场所进行线下祭奠活动。



二、文明祭奠寄托哀思

  祭扫英烈不铺张浪费,可采取敬献鲜花、敬献花篮、默哀、鞠躬、擦拭墓碑等绿色、文明、健康的方式怀念先烈、寄托哀思。



三、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全市各级各单位清明节期间可结合入党宣誓仪式、入团仪式、入队仪式以及党团队日活动,感念英烈寄语、弘扬英烈精神,在回溯历史、回顾英烈事迹的光与影、情与景中,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营造学习英烈、缅怀英烈、致敬英烈、捍卫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新征程上,唯有传承英烈的风骨,才能挺起中华民族的脊梁;唯有铭记英烈的遗志,才能永葆更美好的未来。革命先烈的英烈事迹将激励我们接续奋斗、砥砺前行!





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1日

温馨提示

全市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临近,前来潮州市西湖公园开展烈士祭扫、缅怀英烈等教育纪念活动的人员不断增多。为维护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氛围,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祭扫、教育、纪念活动等安全有序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规定,特作以下温馨提示:

      一、祭扫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30日,每日安排7个祭扫时段,上午9:00-10:00,10:00-11:00,11:00-12:00;下午13:00-14:00,14:00-15:00,15:00-16:00,16:00-17:00。

      二、祭扫预约要求

      单位(团队)、社会组织(10人以上)祭扫需提前2日通过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需提供祭扫时间、单位名称、祭扫人数、预约人姓名、联系电话等。(预约电话:西湖公园管理处0768-2222189)

      三、祭扫注意事项

      尊崇英雄、缅怀先烈,是一个民族铭记历史、迈向未来的精神力量,是一个民族应有的良知和自觉追求。请大家祭扫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英烈保护贡献力量,及时制止、举报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行为。

      1、请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选择敬献鲜花、花篮、鞠躬、默哀等环保简约方式祭扫。

      2、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不得在西湖公园烈士纪念设施周边开展与烈士纪念、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无关的活动。

      3、请勿攀爬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禁止高声喧哗、随意奔跑、嬉戏打闹、在纪念碑广场躺卧等不文明行为,爱护园内环境,不乱扔垃圾。

      4、参加烈士祭扫活动人员着装应当庄重得体。

      烈士纪念设施是庄严肃穆的场所,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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