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
近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宗诈骗案件,一女子利用朋友的信任伪装他人通过QQ、微信骗取钱财,最终该女子受到法律的惩处。
被告人林某宜因工作关系偶然认识了许某玲双方添加微信、QQ好友。
在日常聊天过程中,林某宜得知许某玲有贷款需求,遂萌发了骗取许某玲钱财的念头。
林某宜以能帮助许某玲申请贷款为由,以申请贷款需要缴纳手续费、保证金、平台服务费等理由,要求许某玲以QQ转账的方式向昵称为”领一金融"转账,骗取许某玲钱财。
金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宜诈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林某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林某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林某宜退赔许某玲133013元。
02
我们来聊聊~
“有时候真的得小心身边刚认识不久的人,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之前看过有个女生的闺蜜,骗她一起去旅游,结果把人家带到越南缅甸这些地方,想跑也跑不掉”
“那些骗子专挑熟悉的人下手的,还是得提防提防。”
“是啊是啊。。。”
......
大家身边还有什么诈骗情况呢?
快来蓝色河畔参与讨论吧
更多资讯在来蓝色河畔APP或小程序
给小编点赞、收藏+在看吧
球球各位友友了
小编今天也想加鸡腿
来源: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Yaya
商务合作电话(同微信) 18607549191
点击阅读原文, 下载蓝色河畔APP,1000万潮汕粉丝都在使用!
点个【 在看 】,你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