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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市中院深化合作 启动“政协+法院” 合作共建工作机制

近日,政协揭阳市委员会、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政协和市中院合作共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独特优势,从总体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拓宽法院司法公开渠道、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风险预防化解机制、合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6项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在政协委员中选聘专业领域特长人才成立咨询专家库,市中院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遇到其他专业领域疑难问题时,可以向专家库成员征求咨询意见;要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制度机制,引导政协委员积极参加诉前、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判后答疑;要推进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与政协委员工作室对接,共建基层解纷服务站,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据了解,下一步,市政协、市中院将持续深化合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揭阳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携手作出新贡献。




END

来源:揭阳日报

记者:黄燕丹

通讯员:林敏梅 蔡颖

编辑:林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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