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汕头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2月下旬至5月中旬,7个市委巡察组将对21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各市委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专用信箱和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本轮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
附件: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汕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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