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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谢灿斌主持召开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林雪萍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谢灿斌通报了巡察的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林雪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谢灿斌指出,市委第四巡察组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查找制约汕头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汕头落地落实。谢灿斌强调,市委第四巡察组将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沿着“四个紧盯”监督路径,落实“三个聚焦”监督重点,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林雪萍表示,财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二是将强化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三是将全力做好巡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为巡察工作提供最有力的支持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完成。本轮巡察时间约2个半月。巡察期间,巡察组在财政大楼2楼南大堂西侧处设置“市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并设专门联系电话:18675433130,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5月12日。市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十二届市委第三轮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深入检查党组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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