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出租车司机醉驾 丢了“饭碗”还被刑拘


内容提要
preview如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然而,总有人罔顾酒驾危害,心存侥幸。近日,交警部门就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驾司机,而这名司机,身份比较特殊,竟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2月25日凌晨,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在金凤东安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酒驾专项行动时,拦下一辆出租车,并进行例行检查,结果发现,驾驶员胡某有酒驾嫌疑,于是对胡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94毫克,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我们酒精测试,快速排查的时候显示这个驾驶员有饮酒,所以我们就马上采取措施,控制该车的驾驶员。——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丁小明
经查,胡某持有准驾车型为C1E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出租车驾驶员,当时驾驶的车辆属汕头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据胡某交代,2月24日晚上,他与朋友在市区百花路一家烧烤店吃夜宵,期间喝了3两白酒和1瓶600毫升的啤酒。次日凌晨,在准备回家时,朋友建议他叫代驾,但他心存侥幸,认为路程很近,坚持自己开车,结果刚上路就遇到了交警。由于胡某是出租车驾驶员,虽然当时并未处于接单状态,但他驾驶的是登记在册的营运车辆,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我平时是在开出租车的,跟朋友喝了两杯酒,然后开车回来就被交警查到,现在非常后悔,提醒各位司机,喝酒不要开车。——出租车司机  胡某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毫克,交警部门最终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胡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其持有的C1E驾驶证也被吊销,按规定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交通环境,尤其是广大的出租车驾驶员,如果你们涉嫌酒驾、醉驾,将面临比普通驾驶员更为严厉的处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丁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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