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榜样!汕头3集体2个人被命名为第九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汕头信息
记者从广东文明网获悉,在“3·5”学雷锋日到来之际,省委宣传部命名了第九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其中,金平区广厦街道红荔社区、潮普慈善会、金平区小公园志愿者协会被命名为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澄海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许仲逸、市第一中学教师黄艳瑜被命名为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据了解,受命名的60个示范点和60名标兵,由各地各部门层层遴选推荐,覆盖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都是来自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医院、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这些示范点和标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立足岗位践行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以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的雷锋故事,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他们是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优秀代表,是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编辑:张梁灿
校对:林俊晓
审核:陈群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记者李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