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近期,揭阳市法律援助处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以办案流程监督为切入口,在全市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2月27日,揭东区法律援助处组织法援律师对广东法展律师事务所林道华律师、 林小田(实习)律师承办的故意伤害案进行旁听。3月1日上午,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援律师对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周梓璇律师、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王帆律师承办的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案进行旁听。3月1日下午,揭西县法律援助处组织法援工作人员对广东德万(揭西)律师事务所邱晋悦律师承办的拐卖儿童案进行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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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次庭审旁听活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的法援律师和法援工作人员代表参加了庭审旁听,并对案件进行了指导性评价。过程中都分别得到主审单位的积极支持和热情配合,庭审旁听结果也得到参加庭审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下一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联系实际全面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工作,力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督促法律援助律师认真履职,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为受援人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