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1崔某,男,36岁,2020年1月25日从武汉驾车抵达潮安,26日出现咽痛、咳痰症状,29日到潮安区人民医院就诊,收治入院并隔离治疗。
患者2熊某,女,31岁,为患者1的妻子,2020年1月25日乘坐患者1车辆抵达潮安,28日出现低热、干咳、咽痛症状,29日到潮安区人民医院就诊,收治入院并隔离治疗。
患者3郑某,女,53岁,为患者1的岳母,2020年1月25日乘坐患者1车辆抵达潮安,26日出现咽痛,29日到 潮安区人民医院就诊,收治入院并隔离治疗。
目前3名患者已转至定点救治的市中心医院隔离治疗。我市在前期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及时主动介入调查,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迅速组织医疗力量全力救治,患者病情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专家指出,对出现确诊病例不要恐慌,关键是要积极主动做好防护。专家提醒,当前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期,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发期,请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有大局观念和防控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讲究卫生,勤洗手,出入人群密集场所必须戴好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就医。
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各部门通力合作,防控工作有序进行。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认真组织动员全市各界力量,积极采取更加有力的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全力筑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防控网,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