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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汕府〔2022〕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要求,现将《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各地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将全市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要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用不好授权、履职不到位的要问责,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切实做好清单实施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各地各部门要依托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广东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层级和业务系统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附件: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附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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