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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优秀巾帼队员推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审核,现将汕头市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汕头市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报送,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汕头市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张伟航同志;联系电话:0754-88135852,联系邮箱:gdsstsfpb@163.com;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汕头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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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扶贫开发科
编审:陈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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