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您发现自己“阳”了怎么办?
1、 哪些情况可以居家治疗?
国家明确“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轻型病例或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一般采取居家治疗。具体而言,市民可以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救治需求和个人意愿选择居家治疗,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报备联系方式详见各县、区咨询报备电话相关链接)。
2、居家治疗如何实行网格管理?
市民向社区(村)完成报备后,尽可能通过自驾车的方式返回居家地点,由各县(区)按照网格化分片管理原则,安排社区(村)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为居家治疗人员提供咨询、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等服务保障。
各县、区咨询报备电话相关链接!
一、潮安区
24小时在线!潮安区医疗机构应急诊疗、发热门诊(诊室)咨询热线及各村咨询报备电话公布!
二、饶平县
全县医疗机构应急诊疗咨询和报备电话大汇总
三、湘桥区
湘桥区发热门诊(诊室)咨询、应急诊疗热线及各村(社区)咨询报备电话公布
四、枫溪区
@枫溪人,这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及应急诊疗指引请查收
三、居家治疗期间身体不适怎么办?
居家治疗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必要时口服药治疗,也可联系社区(村)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进行线上咨询。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1)呼吸困难或气促。(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4、出现心理健康问题怎么办?
居家治疗人员如出现心理健康问题时,可拨打潮州市心理服务热线电话:0768-2131567(24小时)进行心理健康咨询。
二、当您需住院治疗怎么办?
1、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或轻症感染者(发热、咽干咽痛,有咳嗽,甚至有头痛、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没有合并严重的基础疾病,或65岁以下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的情况,可以选择居家隔离治疗。无症状感染者期间无需服药,多休息多饮水,适度运动;轻症感染者自我对症口服用药,也可由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指导用药,也可到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均可前往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请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普通型病例
普通型病例(有发热、咽干咽痛,有咳嗽,甚至有头痛、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肺部有明显肺炎表现症状的)、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指定的亚定点医院治疗(潮安区人民医院、潮安区中医医院、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湘桥区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居家治疗人员可拨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联系转诊或自行前往。
3、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症、危重症病例
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诊至市级定点医院(市中心医院第一分院和老院区)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于ICU病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病房。居家治疗人员可拨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或120联系转诊。
4、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病例
对于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结合病情和救治需求,转诊至市级定点医院(市中心医院第一分院和老院区)或市人民医院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可拨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咨询电话或120联系转诊。
各症状特征表
三、居家治疗期间用药指引
1、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
2、推荐中药协定方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潮州市卫生健康局温馨提示各位市民朋友,要继续坚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做好健康防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呼吁广大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无特殊情况请勿拨打120热线,为急危重症患者留出急救热线通道。
来 源 | 潮州卫生健康局编 辑 | 吴 曦总编辑 | 黄湘花总统筹 | 陈建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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