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近日公布了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上限确定为16575元,下限确定为2906元。
公布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预收的,要从2016年7月起将应收数与预收数进行对比结算,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具体的经办规程和操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级地税部门协商确定。
问题来了!
基数变化后,您的缴费金额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举例说明假设小编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①企业职工:
2906×15%(单位缴费)+2906×8%(个人缴费)=668.38元
(比2016年度2408×15%(单位缴费)+2408×8%(个人缴费)=553.84元,上升114.54元)
调整后单位缴费部分会比之前上升74.7元调整后个人缴费部分会比之前上升39.84元②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2906×20%(个人缴费)=581.2元(比2016年度2408×20%(个人缴费)=481.6元,上升99.6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调整后个人缴费部分会比之前上升99.6元
下面是应该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
潮州市2016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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