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一: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相关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通许可登记注册业务绿色通道,保障防控应急物资供应。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允许新增拟开展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属于二类防控器械产品注册和生产的,凭工信部门意见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备案。对未达到产品生产许可条件或相关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进行主动帮扶,改进技术、工艺和设备,使其投入生产。措施二:支持企业转产生产医用口罩、非医用口罩等应急物资。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对企业落实生产条件进行一对一跟踪指导。措施三: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开设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审查办理,加快办理效率。
措施四:全面推行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减少办事人员跑动、聚集、接触。确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暂不能通过网上直接办理的,引导申请人选择“网上预审+双向快递”的方式寄送申请材料并领取证照和相关文书;对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优化预约服务,实现错峰办事,减少等候时间;相关许可业务涉及现场评审的,改由通过电子材料网上预审、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确保工作质量。措施五:延长各类证照的有效期限。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或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措施六: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措施七:加强餐饮业监管,保障复工复产用餐安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减少堂食和人员聚集,引导餐饮服务企业通过网络订餐和非接触式供餐方式供餐,确保集体供餐用餐安全。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鼓励推行“无接触配送”。
措施八:强化涉企收费等领域监管,依法从严查处乱收费、乱涨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性成本。重点是要密切关注企业复工过程中的收费问题和网络舆情,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快速、严厉查处行政事业单位不落实收费优惠减免措施、擅自设立保证金项目、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案件公开曝光。
措施九:减免技术服务收费。省局驻潮州产品质量和计量检测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一律优惠50%,疫情防控相关物品实施零收费;持续为疫情防控部门提供体温计等仪器设备免费检测和无偿送检服务。市级特种设备检测机构为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医疗机构等一线单位提供24小时特种设备免费检验检测服务与技术支持。措施十: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资金困难。优先给予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格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障等政策范围;专项财政资金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贴息,降低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利率;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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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潮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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