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年报温馨提示
一、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的年报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年度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或“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END-
—————————————————————
素材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潮州市场监管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